加为收藏  |  设为首页  |  ENGLISH
  • 首页
  • 学院概况
    • 学院简介
    • 现任领导
    • 领导关怀
    • 机构设置
    • 学院荣誉
  • 师资队伍_202...
    • 金属材料工程...
    • 冶金工程系
    • 资源循环科学...
    • 复合材料工程...
    • 高性能金属结...
    • 金属材料与智...
    • 人才工程
    • 博士生导师
    • 硕士生导师
  • 人才培养
    • 本科生培养
      • 专业介绍
      • 培养方案
      • 教学大纲
      • 规章制度
      • 推荐课表
      • 选课指南
    • 研究生培养
      • 专业介绍
      • 培养方案
      • 规章制度
      • 研究生课表
    • 下载中心
      • 下载专区
  • 科学研究
    • 科研概况
    • 科研成果
    • 科研平台
    • 研究所
  • 学科建设
    • 硕士点
    • 博士点
  • 党群工作
    • 党委概况
      • 党委简介
    • 支部建设
      • 教工一支部
      • 教工二支部
      • 教工三支部
      • 学生支部
    • 党校工作
      • 党校规章
      • 培训教育
    • 工会工作
    • 统战保密
    • 关工委工作
    • 理论学习
    • 制度建设
    • 主题教育
      • 2023年主题教...
      • 党史学习教育
      • 不忘初心、牢...
  • 学生工作
    • 学生工作办公...
      • 奖助贷补
      • 智工书屋
    • 团委工作
      • 规章制度
      • 团委公示
      • 社会实践
    • 学生组织
      • 团委办公室
      • 学生会
      • 科协
      • 社团联合会
      • 研究生会
    • 沙钢风云榜
  • 实验中心
    • 中心概括
      • 中心概况
      • 实训中心
      • 实践基地
    • 示范中心
    • 活动公告
    • 实验室安全
    • 规章制度
  • 招生就业
    • 本科生招生
      • 学院简介
      • 答疑速递
      • 学子风采
      • 沙钢风云榜
    • 硕士招生
      • 招生简章
      • 专业目录
      • 公示公告
    • 博士招生
      • 招生简章
      • 专业目录
      • 公示公告
    • 招聘信息
  • 校友天地
    • 校友名录
    • 时光剪影
    • 校友会

关于做好2022年沙钢钢铁学院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招生申请工作的通知

2021-05-24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切实做好2022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教研〔2020〕11号)、《苏州大学关于实行学术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招生申请制的规定(试行)》(苏大研〔2018〕14号)、《苏州大学关于实行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招生申请制的规定(试行)》(苏大研〔2018〕60号)、《沙钢钢铁学院关于实行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招生申请制的通知》(沙钢字〔2020〕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启动苏州大学沙钢钢铁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招生申请工作。现将有关导师上岗招生基本条件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申请人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依法履行职责,将专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有机融合,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

2. 申请人的年龄、职称(不含实验技术人员)、研究成果、人事关系等均需符合苏大研〔2018〕14号文件规定。

3.申请人在独立指导博士生之前,一般应有指导硕士生或协助指导博士生的经历。

4. 申请人主持在研的项目不含一流学科、优势学科、省部共建、高水平大学建设、协同中心、名城名校等专项项目。

5. 自然科学类申请人主持在研的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1)项目为国家级民口(或国防军工)科研项目;或到账总经费达到100万元的单项民口、军口横向、纵向科研项目;或一年内累计到账总经费150万元。

(2)在研项目是指根据申报书、任务书或项目合同要求,2022年仍在执行周期内。若根据申报书、任务书或项目合同要求,项目在2021年内需结项,但今年有新增项目的,则也可以申请上岗招生。

6. 2019年以来新引进的特聘教授可以使用学校科研启动经费申请上岗招生。

请各申请人根据学校及学院文件进行资格自审,符合条件者按照文件及通知的有关要求,提出上岗招生申请。请各位老师6月4日前提交《苏州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招生申请表》(附件4)及《苏州大学2022年上岗招收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情况表》(附件5)。

附件4需要同时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附件5仅需提交电子版材料即可。纸质材料交至冶金楼4015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aixuan@suda.edu.cn。


附件1:关于印发《苏州大学关于实行学术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招生申请制的规定(试行)》的通知.doc

附件2:关于印发《苏州大学关于实行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招生申请制的规定(试行)》的通知.doc

附件3:苏大沙钢委[2020]2号(沙钢钢铁学院关于实行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招生申请制的实施细则).doc

附件4:苏州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招生申请表.doc

附件5:苏州大学2022年上岗招收博士生指导教师情况汇总表.xlsx

 


沙钢钢铁学院 苏州市相城区济学路8号 邮编:215137
School of Iron and Steel, Soochow University Suzhou, 215137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