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答辩机构
答辩委员会主席:董元篪 教授
委 员:钟胜奎 教授
洪 澜 教授
国宏伟 副教授
翁文凭 高工
秘 书:翁文凭 高工
答辩时间:2017年5月31日(周三)下午14:00
答辩地点:苏州大学北校区工科楼704室
二、论文答辩程序
(一)答辩开始
1、院(部、所、中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或领导宣布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学位申请人及其导师姓名、学位论文题目等。
2、主席或领导宣布答辩议程。
3、导师简要介绍学位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4、学位申请人采用 PPT 完整、准确地报告学位论文的主要内容(报告时间可根据各学科、专业情况自定,但必须确保报告时间的充裕。)。
5、答辩委员会成员提出问题,学位申请人答辩(博士学位论文的提问和答辩时间至少30 分钟,硕士学位论文的提问和答辩时间至少15分钟)。
(二)休会
答辩委员会单独举行会议。
1、答辩委员会秘书宣读学位论文评阅意见。
2、答辩委员会对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和答辩情况进行评议。
3、答辩委员会对是否通过论文答辩和建议授予学位,或是否建议在规定时间内修改论文后重新答辩一次等进行表决。
4、讨论并形成答辩决议书。
(三)复会
答辩委员会主席或领导宣读答辩决议书,公布表决结果。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