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沙钢钢铁学院发展咨询委员会章程
苏州大学沙钢钢铁学院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高等教育发展的方针政策,发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三大功能,主动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推动社会各界参与办学,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特设立发展咨询委员会。
学院发展咨询委员会由本行业知名企业、专家学者等热心于教育事业的人员和单位组成。它是学院教学、科研、对外合作等重要事务的评价、咨询和指导机构,是促进学院与社会广泛联系与合作的桥梁,是支持学院建设和发展的一种组织形式。
发展咨询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1-2名;主任及副主任人选由委员会全体成员通过协商或选举产生;发展咨询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发展咨询委员会全体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学院关于现实状况及发展规划、学科(专业)建设计划、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方案、对外合作项目等重要事项的汇报,并就以上问题以及共同关心的其他问题进行评议和研讨。学院亦可就某一专题,邀请部分委员,进行咨询,听取指导意见。
发展咨询委员会成员可以通过下列方式对学院建设和发展给予帮助和指导:
不定期给学院师生开设专题讲座或学术报告
为学院本科生及研究生提供实习条件;或为学院教师和研究生提供调研、见习、科研合作等机会
为学院招生提供支持和帮助
为学院教学、科研、实验设施建设提供支持
学院将为发展咨询委员会成员承担下列义务:
为来学院讲学或作学术报告的委员提供食宿等条件
为委员单位推荐、输送所需要的优秀毕业生
为委员单位的员工培训提供优惠服务
在双方商定的合作项目中提供优惠服务
在合适场合为委员单位提供义务宣传
本章程自发展咨询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其解释权和修改权属发展咨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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